为贯彻落实《红花岗区加强科技研发、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(试行)》(区府发〔2019〕7号),践行“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活动。区科技局、区财政局、区工信局、区市场监管局、区科协、高新区科技局等6家单位凝心聚力,以科技创新资金后补助为核心,展开系列工作。
区科技局等6家单位对于科技创新资金后补助的管理使用高度重视。7月初,由区科技局牵头起草《红花岗区科技创新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规定》(遵红科发〔2019〕9号),结合各单位的职能范围、后补助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,联合印发;后续在区科技局科技服务群、双创平台大力宣传,详细解释其中的条例。在起草、联合签发、宣传文件过程中各单位协同作战、狠抓落实,最终形成管理规范、申报程序简便、切实际的科技创新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规定。此次后补助范围包括知识产权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、科技型企业培训、科技成果转化等四大类,科技资金补助范围具有一定的广度与深度。
科技创新资金后补助工作的有效开展,是科技局抓实“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”主题活动的具体举措,为加强科技创新、加快科技进步、推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